基金:深耕20年 资产管理规模超27万亿( 三 )

2001年至2007年,公募基金步入发展壮大期。

在此期间,中国于2001年12月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次年6月,中国证监会颁布《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基金业开始向外资开放,同年12月,首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成立。

2004年6月,在经历全国人大长达4年半的调研、论证和三读审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正式实施。

私募合法地位

在《基金法》正式实施的2004年,有着“私募教父”之称的赵丹阳,与深国投信托合作,成立“深国投·赤子之心(中国)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深国投·赤子之心),被业内视为国内首只阳光私募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彼时,私募基金其实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地位。

2006年至2007年,“公转私”的第一波潮流出现,包括肖华、江晖、赵军、田荣华、徐大成等公募基金经理纷纷转投私募。

在监管放开开放式公募基金后,开放式基金数量和规模得到了迅猛发展,至2007年触及了一个小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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