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氨纶整合延伸产业链,全球聚氨酯制品材料行业龙头企业呼之欲出( 二 )

待交易完成后,华峰新材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小平仍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此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借壳)。

与此同时,华峰氨纶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3.35亿股,总募资不超过20亿元,用于支付此次交易的现金对价、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等。

需要指出的是,数据显示,对比过去三年化工行业的并购,可比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对应当年静态市盈率(TTM)均值为30.39倍,对应2019年动态市盈率为23.11倍。本次交易中,华峰新材的交易价格对应2018年静态市盈率为8.05倍,对应2019年净利润计算的动态市盈率为12.37倍,均显著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

对于此次重组的影响,华峰氨纶称,本次重组属于同一控制人下的聚氨酯行业并购,华峰新材与华峰氨纶同属于聚氨酯产业链,产品应用于聚氨酯制品的不同细分领域。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可以改变原有的单一产品结构,有利于加快氨纶行业洗牌,提高氨纶业绩弹性,同时由于聚氨酯材料是一种新型高分子材料,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盈利能力更强,确定性更高,全球龙头地位更加稳固,新材料产业拓展空间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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