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突围” 自救措施有待市场检验( 四 )

产品抽检不合格问题频频发生

业绩下滑的同时,哈药股份的多个产品在抽检中被曝不合格。5月1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哈药股份子公司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工程)生产的紫杉醇注射液(批号:201709012)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细可见异物。哈药股份排查发现,该批次紫杉醇注射液出现微细可见异物可能是因运输温度过低引起的产品沉淀。

2018年11月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哈药股份饮片公司生产的槟榔(批号:1611041S)“黄曲霉毒素”项不符合规定。

2018年2月2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通告,经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检验,哈药股份饮片公司生产的甘草(甘草片)(批号:1603081S)“含量测定”项不符合规定。

2017年7月20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通告,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饮片公司生产的白矾(批号:1508033S)“铵盐”项不符合规定。

哈药股份解释称,因白矾、甘草(甘草片)、槟榔均来自于天然矿物或天然植物,存在多个部位原料质量并不均一的情况,导致企业与检验机构的检测结果存在偏差,饮片公司在接到产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售出产品的召回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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