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财务造假、手段特别恶劣,ST抚钢及45名高管被罚575万元( 二 )

根据《告知书》,在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ST抚钢披露的期末存货余额、主营业务成本数据、利润总额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ST抚钢通过伪造、变造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修改物供系统、成本核算系统、财务系统数据等方式,累计虚增存货近19.89亿元,少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约19.89亿元,并累计虚增利润总额约19亿元。

此外,在2013年至2014年年度报告中,ST抚钢披露的期末在建工程余额存在虚假记载,累计虚增在建工程约11.39亿元;在2013年和2015年年度报告中,累计虚增固定资产约8.42亿元;2014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累计虚增固定资产折旧约8739万元。

中国证监会责令ST抚钢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赵明远、单志强等7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邵福群、王朝义等23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徐庆祥、赵振江等15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据界面新闻统计,这45名高管共计罚款515万元。

此外,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ST抚钢原董事长赵明远、董事、孙启,及原总经理单志强、张晓军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原财务总监王勇、姜臣宝采取十年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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