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排污 租地人被行拘15日( 二 )

事件

青山被承包变堆粪场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从2017年5月15日开始,迎丰村5组将凉水岭至天鹅山的二、三台土及部分荒山承包给许某,用途为果蔬作物种植。

两年时间过去,山上的果蔬作物没见到几株,大大小小的土坑却多了几十个,里面堆满畜禽粪便,臭味、苍蝇蚊虫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距离近的住户称其井水也受到影响。

村民几次投诉后,一些粪坑被盖上薄土。村民曾英(化名)介绍,虽然在整改,但拉粪上山并未停止,直到2019年5月,村民无奈将上山土路挖断,拉粪才停了下来。

此事被媒体报道后,从6月12日开始,永太镇政府组织机械、人员开始清理天鹅山上的粪污,并对粪坑进行回填。

处理

承包人被行政拘留15日

“6月5日,我们掌握到相关情况后,积极与县生态环境监察大队联系,指导他们固定许某相关违法行为证据。”中江县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赖栋梁介绍,6月27日,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环境监察大队将案件移交到公安局环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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