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添两家公司被立案 中珠医疗、飞乐音响股民注意了( 二 )

上述公告并未明确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事由,结合该公司的实际情况,很可能与2019年4月27日《中珠医疗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中披露的:2018年4月20日,为浙商银行与中珠医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订的《差额补足协议》出具承诺函,提供关联担保事项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以及为子公司中珠正泰在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的5000万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和商业承兑汇票质押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同年6月18日,中珠医疗发布了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自2017年12月以来,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多项资金往来,包括:购买信托产品、提供融资租赁、提供银行存款质押担保、支付现金收购了包括房产、股权等资产均未采取必要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也未及时披露,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邓律师暂定中珠医疗的索赔条件为:在2019年7月2日及之前买入中珠医疗股票,且7月2日收盘后继续持有的股民(该索赔条件,在证监会行政处罚正式下达后会根据行政处罚内容进行调整)。根据我国现行的证券诉讼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且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如果中珠医疗仅仅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投资者无法向其提起索赔诉讼,但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意味着中珠医疗的投资者具备了索赔可能性,可以联系专业团队进行维权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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