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招来了!对科创板"做假账说假话"罕见联合惩戒!八部委共同出手,11项措施惩戒失信者(13)

(二)在科创板注册制试点中,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持续信息披露提供保荐或证券服务,对发行人、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有责任,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市场禁入,或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有关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负责人,以及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的执业人员。

不仅是行为人主体,参加失信行为的中介机构也将牵连。值得注意的是,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的执业人员也包含在内,普通项目人员也在处罚之列。

5关于惩戒措施

八中央单位联合出手,对失信人将有哪些惩戒措施?在各部门各司其职之下,失信人将在社会中难以立足。除了在工作上带来业务开展的麻烦,在生活中更是处处不便。

(一)市场监管总局:对构成上述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国资委:限制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已担任相关职务的,依法提出其不再担任相关职务的意见。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