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招来了!对科创板"做假账说假话"罕见联合惩戒!八部委共同出手,11项措施惩戒失信者( 六 )

二是有针对性地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坚决惩戒各类信息披露违法失信行为,加大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

主要惩戒的违法失信对象为何是他们?

上文中已提到,意见中主要惩戒的违法失信对象有两类,即,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发行人及服务发行人的中介机构相关负责人。为何是他们?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践中,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董监高等,常常在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活动中处于组织、指使从事或直接从事的角色,或者隐瞒重要事项导致欺诈情形发生,对违法失信行为多负有直接责任。此外,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未依法勤勉尽责,也是间接纵容或致使有关违法后果发生的重要原因。因此,设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有必要在提高违法犯罪法律责任的同时,创新信用监管手段,加大对信息欺诈重要责任主体的行政性与市场性惩戒力度,切实发挥有效威慑与预防功能,促使市场参与各方依法履职尽责。

《意见》确立了哪些切实可行的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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