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套费花样百出!中航安盟、安华农险分公司被罚逾百万( 二 )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中航安盟农安营销服务部提供的情况说明、相关财务凭证复印件、科目明细表、农安营销服务部提供的农安县各乡镇畜牧站收款明细、收条、药品采购合同等证据证明。

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吉林银保监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 对中航安盟财险吉林省分公司罚款50万元。

● 责令中航安盟财险吉林省分公司停止接受农安地区养殖险新业务1年。

范德福作为时任中航安盟财险吉林省分公司分管养殖险业务的副总经理应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张伟作为时任中航安盟财险农安营销服务部经理应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对此,《国际金融报》采访人员询问了中航安盟相关人士,对方表示公司流程较长,截至发稿前,尚未得到回复。

另外,采访人员注意到,2018年2月,中航安盟吉林分公司还曾因为2017年6月存在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变更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被吉林银保监局处罚。时任中航安盟财险吉林省分公司总经理范晨光对这一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当时,其吉林省分公司及相关人员共被罚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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