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上市钢企连续8年造假虚增利润19亿 45名高管涉案( 四 )

六、抚顺特钢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利润总额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10年至2016年度、2017年1月至9月,抚顺特钢通过虚增存货、减少生产成本、将部分虚增存货转入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进行资本化等方式,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901,945,340.86元。将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后,2010年至2014年以及2016年(追溯调整前)共计6个年度,抚顺特钢由盈利转为亏损。

抚顺特钢及45位高管遭处罚,部分高管被终身市场禁入

《告知书》显示,抚顺特钢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ST抚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7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监事等23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等15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告知书》指出,“抚顺特钢自2010年至2017年连续多年存在信息披露有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其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手段特别恶劣,涉案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致使投资者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当事人赵明远作为时任董事长,严重未勤勉尽责,单志强、董事、孙启、张晓军作为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知悉并参与指导上述违法行为,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王勇、姜臣宝作为时任财务总监,知悉并组织实施上述行为,违法情节较为严重。证监会拟决定:对赵明远、单志强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王勇采取十年市场禁入措施。对董事、孙启、张晓军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姜臣宝采取十年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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