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网下打新有私募产品涉嫌违规,证券业协会称已在核查( 三 )

对于网下投资者违反《管理细则》第十二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行为,证券业协会也在《管理细则》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中明确规定,协会将违反上述规定的投资者列入黑名单,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示、责令整改、暂停新增配售对象注册、暂停网下投资者资格等自律措施。

科创板网下打新有私募产品涉嫌违规,证券业协会称已在核查

图片来源:《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根据中国证券报(ID:xhszzb)采访人员向参与科创板主承销商的券商了解到,为了确保参与科创板的网下投资者的合规性,主承销商一般均会在相关公告中明确要求:“配售对象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同时,在实务操作中,主承销商也会在投资者参与询价前,要求投资者签署相关承诺函,在承诺函中明确承诺:“本机构参与报价的配售对象申购金额未超过该配售对象的总资产或资金规模,及不存在其他协会《管理细则》中要求的禁止性事项.。。若违反相关承诺,本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其他投资者、发行人、承销商带来的一切损失”。未按要求出具承诺函的投资者,主承销商及其聘请的见证律师将不接受该投资者的报价和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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