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监管Libra?监管者口径不一 但这三点最受关注( 四 )

换言之,数字货币涉及广泛的支付和数据服务,这些服务在不同国家面临着不同程度的严格监管。但在不同的监管框架下,网络运营商很难充分利用大数据提供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一种数字货币也不可能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内使用。更重要的是,高度分散的监管环境将导致监管效率低下。

有金融法相关律师认为可以用“替代合规”制度解决。在Libra的语境下,这意味着一旦Libra在某个国家获得许可,其他国家就会认可该国的监管,这在风险资本、风险管理和IT基础设施上比较常见。

但这也可能随之出现一些问题。泽茨彻等专家指出,参与制定标准的重要监管机构都希望对Libra拥有发言权,但近期频发的贸易摩擦表明多边主义面临危机,世界上重要的经济体更倾向于单边行动而不是信任其他国家。

拿欧盟出台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为例,该法规允许欧盟的数据被传输到具有同等数据保护规定的国家,但按此标准,重要如美国这样的司法管辖区也不符合规定。正如默勒对第一财经采访人员所说:“我们处在全球化的世界里,在全世界范围内,在不同的国家机制之间是有分歧的,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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