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以滥用酷刑著称,但这条刑法很受欢迎,据说是秦始皇亲自发明( 三 )

这条刑罚被后世广泛继承

然而 , 除了以上这些酷刑 , 秦朝还有一条比较另类的刑罚 。 根据《秦律》记载 , “有贼杀伤人冲术 , 偕旁人不援 , 百步中比野 , 当赀二甲” 。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 用现代的话理解 , 就是如果有人当街做杀人、抢劫等违法勾当 , 他周围一百步以内的人 , 要是不上前帮助受害者 , 而是在那儿看热闹 , 那就是犯法 , 要缴纳两套盔甲作为罚款 。

据说 , 这条刑法据说是秦始皇亲自发明的 , 目的当然是震慑宵小 , 减少犯罪率 。

事实证明 , 这是一条非常有效的刑法 。 以后的各朝各代 , 基本上都继承了这条律法 。 比如在唐朝就对这条律法进行了发扬创新 , 当街不救援的人 , 不仅要罚款 , 还要挨板子 。 但如果抓住盗贼 , 还可以拿“提成”——官府把被偷物品按一定比例奖赏给抓贼者 。

到了明朝朱元璋时期 , 帮忙抓贼的人如果抓到一定数量 , 还可以当上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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