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问个人破产制度 欠债不用还了?( 四 )

李曙光表示,个人破产就是宣告对个人的所有收入来源进行控制,对个人的财产进行控制。而豁免债务是有条件的,除了你的基本生活费用和基本的生活保障,所有的钱都应该属于债权人,也不是说马上就给你豁免,像美国要七年,香港要五年,这个期间你还要不断地还债。

一个比较著名的案例就是,歌曲《只要你过得比我好》的演唱者香港艺人钟镇涛,2002年曾申请个人破产。在破产期间,钟镇涛赚来的收入都要上交,破产管理署按照其生活所需给予生活辅助后,其余收入全部用于还债。

破产后,钟镇涛在生活上受到的限制包括:住宿4000至8000港币、饮食2000至3000港币,甚至身为一名演员,他每月的服装和理发的费用也要控制在500至800港币。直到2006年10月,法院才批准钟镇涛解除破产。

五问个人破产制度 欠债不用还了?

资料图:南京街头巨屏“晒”老赖。中新社发 泱波 摄

会不会成为逃债工具?

很多人担心,现在信用体系还不完善,个人破产制度可能会更加鼓励部分人超前消费、过度消费,肆无忌惮地举债,然后通过个人破产制度逃废债务,成为一些人“假破产、真逃债”的逃债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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