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控科技收关注函 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 三 )

一是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的具体条款,拟作为基础资产的各项应收账款账龄、金额、此前已对相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比例、应付方名称,基础资产及循环购买的补充基础资产的筛选条件,次级证券部分占比及金额,计划管理人名称,证券化产品的计划交易场所,是否存在其他增信安排等,如存在协议等其他证明文件,请补充报备并披露协议主要条款。

二是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所涉基础资产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原值、坏账准备的转入、转出及相关会计科目,应收账款是否出表,请结合公司拟全额认购次级证券的情形说明上述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并分情形说明如未来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包括次级权益如出现部分及全部受损、优先级权益受损等),公司对相关基础资产、损益的会计处理方式。

深交所要求安控科技结合该证券发行、存续期、完成时的会计处理,说明“是否可能存在通过资产进出表、资产减值转出转回等调节资产、利润的情形”。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安控科技说明在现阶段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内容是否充分、完整,是否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关于提案披露的相关规定;设立上述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方案的可行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