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业元再发声:公司要求从未止于分红!( 二 )

合资协议中提到:甲方(白云山方面)以白云山商标使用权,及一家合法的医药经营性公司的无形资产作价400万,另投入资金433万元,合计833万元,占股51%;而乙方则以国家一类新药枸橼酸西地那非(金戈)临床批件及国家四类新药阿齐霉素粉针剂新药证书做价800万元投入,占股49%。

但康业元在最新声明中控告,康业元按照合同约定取得金戈临床研究批件,并已完成相应约束性条款后,白云山制药总厂却以借款形式“注资”,其后大部分又以还款形式打回总厂。康业元称,从2000年至2004年底,白云山总厂以借款形式陆陆续给科技公司接近400万元,2008年12月,科技公司已向总厂还款260余万。

此外,除了2011年12月由白云山制药总厂、三联药业、宏辉药物研究所、白云山科技公司四方签订的《协议书》(约定三联药业及宏辉药物研究所退出新药申报,变更申报单位为白云山制药总厂、白云山科技公司)以外,康业元还披露:2012年4月27日,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康业元也曾签署了一份《关于广州白云山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相关经营事项的协议》,协议再次约定“金戈”属于科技公司的原有业务,拥有“金戈”的全部产权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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