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鑫被采取强制措施背后:暴风和乐视中了同一种毒( 三 )

有毒并购

现在回过头来看,冯鑫最近一次的“露面”,有着明显的“打气”意味。

7月18日,在暴风集团参与的2019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上,冯鑫在线上回答了多位投资者的提问,称目前公司积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坚持应对面临的困难,目前未触及退市条件。

现在看来,冯鑫的喊话收效甚微,至少,对他和光大资本的纠纷并无助益。

光大证券2018年年报显示,2019年3月13日,因股权回购合同纠纷,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光大浸辉作为浸鑫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浸鑫基金共同作为原告,以暴风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冯鑫为被告,向北京高院提起民事诉讼。

光大诉称,因暴风集团及冯鑫未履行相关协议项下的股权回购义务而构成违约,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因不履行回购义务而导致的部分损失,包括浸鑫基金下设特殊目的公司的银行贷款利息、已向相关投资人支付的利息以及其他费用,合计约为人民币7.5亿元。

将时钟拨回至2016年,那时暴风集团上市刚满一年,顶着妖股之名的暴风集团(时称:暴风科技)宣布,与暴风投资、光大浸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群畅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拟签订《上海浸鑫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浸鑫投资目标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2.03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暴风集团作为有限合 伙人合计认缴浸鑫投资人民币2亿元出资额,暴风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合计认缴浸鑫投资人民币100万元出资额,光大浸辉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浸鑫投资人民币100万元出资额,上海群畅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浸鑫投资100万元出资额,其他有限合伙人合计认缴浸鑫投资人民币50亿元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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