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看!一批新规今起实施 影响你的旅游、出差和纳税( 三 )

部分退役军人等抚恤补助标准再提高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从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提标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8150元、85370元、82570元。这是继去年8月1日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后,再次将提标时间提前到8月1日,并加大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提标力度。

同时,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7980元、24040元和2261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1130元、61130元和27580元。

纳税服务投诉办理时限减半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修订出台《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办法将各类投诉的办理时限全部压缩50%。

新办法规定,投诉人可以通过网络、电话、信函或者当面等方式提出实名投诉,既可以向本级税务机关提交,也可以向其上级税务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应于收到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同时各类投诉的办理时限全部压缩50%:受理审查环节由2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服务质效、权益保护类投诉的办理时限从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服务言行类投诉的办理时限从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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