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虚假信息“钓鱼” 再扮不同身份骗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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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虚假信息“钓鱼” 再扮不同身份骗车款

■网上买车要多注意车源信息真实性。 新华社图

4男女骗取14人定金车款10万余元被判刑

新快报讯 采访人员何生廷 实习生杨楚薇报道 在网站上发布虚假的二手车出售信息,随后冒充“客服”、“经理”等不同身份,以交定金、购车款等理由,骗取了14名被害人总计104400元。

近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诈骗案作出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四人均被判刑,最高获刑四年六个月。

2017年2月初,被告人刘某波、刘某辉密谋实施电信诈骗后,刘某波纠集其妻弟被告人龙某光以及龙某光妻子朱某芳参与取诈骗款。

同年2月至3月间,被告人刘某波、刘某辉租赁出租屋作为诈骗窝点,通过电脑上网在“58同城”网站上发布虚假的出售二手车信息实施诈骗,随后冒充“客服”、“经理”、“送车司机”等身份与被害人联系,以购车下定金、送车须支付车款等理由诈骗被害人定金及购车款,共计诈骗14名被害人总计人民币10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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