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绑架”开发者( 三 )

唱片界的变革要来得更早些。上个世纪80年中期到90年代末期,媒介开始大范围的由模拟化向数字化方向转移,消费者迅速涌向数字音乐,并把它作为付费专辑的替代品。彼时的人们更热衷于把音乐从CD拷贝到计算机上,或是通过文件分享服务商,诸如Napster、Grokster、Gnutella、Kazza之流,下载音乐,然后把自己挑选的音乐刻录进空白CD。

2000年,美国空白CD的销量达到3.2亿张,而当时全美也只不过2.81亿人而已。

两年后的形势愈发严峻,正版CD的销量下降了9%。时任环球音乐集团CEO的道格·莫里斯无可奈何地说道:“这简直就像当年荒蛮的西部,没有人愿意卖数字音乐,他们宁愿和盗版同流合污。我们在唱片公司里所作的努力全部失败了,音乐人和科技人员之间的技能属性差距太大了。”

音乐公司迫切地需要制定保护数字音乐版权的通用标准。当时,华纳音乐的保罗·维迪奇和同属AOL时代华纳集团的比尔·拉杜切尔为此正在和索尼公司合作,他们希望把苹果公司也拉进来。于是,一行人在2002年1月飞到库比蒂诺去见乔布斯。

双方一拍即合。乔布斯是真的热爱音乐,他喜欢披头士乐队和鲍勃·迪伦,也热爱创作音乐的艺术家,他甚至在谈判中表现得很有亲和力。当在线音乐商店iTunes的主管埃迪·库埃和华纳音乐的总裁罗杰·艾姆斯争论起“为什么英国的广播没有美国的那么有活力”时,乔布斯甚至打断了他:“我们虽然懂技术,但不算懂音乐,所以不要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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