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字像蚊子屙屎消协喊话法院 回应:判决已生效( 四 )

荆门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薛旭东告诉中国之声采访人员,7月份,消协曾组织海马财务有限公司和购车消费者进行协调,但是没有结果。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便在荆门消费网发布了相关文章,建议法院重新审查海马财务有限公司与荆门市60余名消费者所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审查结论出来之前,应立即停止对该合同的强制执行,并解除对涉诉车主的消费限制。

“他们派代表来过,最初的调解意见就是,消费者一次性还款,他们不再收违约金。第二种是消费者按期还款,他们不加违约金。他们不答应。”

荆州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在荆门消费网发布的文章中还提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多次向荆门市60余名消费者送达催还借款和违约金的书面文件以及到庭传票并限制他们的正常消费行为,此外还对案件管辖权、格式条款以及强制执行问题提出质疑。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8月1号在其官方微博发出了声明。朱法官:“案件数量荆门消委不是说有60多名消费者吗?但是我们实际受理的涉及到荆门消费者的案件只有9宗,(原告的住所地在我院辖区内)管辖方面没有问题的,不管是约定还是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们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第三个就是关于格式条款的问题,字体方面,法律上是没有禁止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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