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B站博主、微信大V名字被抢注,专家:恶意抢注可判定无效( 九 )

自媒体该如何维权其实最近几年通过抢注知名商标 , 蹭热度、索取赔偿来维持运转的公司已经屡见不鲜了 , 像“视觉志”、“一条”等微信大V也被别人抢注过名字 , 那么遇到这种事情 , 我们到底该怎么维权呢?继续说 。 共青团中央权益部“青少年12355”法律专家对“敬汉卿”这件事明确定调:此次事件属于恶意抢注商标行为 。 笔者进行了简单的梳理 , 供各位同行参考 。

一般申请商标是有三个月的初审公告期的 , 在这个时间内如果发现有人抢注 , 可以及时提出异议 , 如果已经被注册也不用慌 , 因为可以在五年内提起商标无效 。 同时 ,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 对于注册商标的原则有明确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 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 。 很明显在“敬汉卿”这件事中 , “敬汉卿”这个名字是up主身份证上的真实姓名 , 已经叫了22年 , 并且具有一定的网络影响力 , 所以镜湖区知桥电子产品销售部抢注商标的行为 , 侵犯了敬汉卿的姓名权 , 并不合法 。

不合法 , 下面怎么办呢?《商标法》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 , 如果有违反包括第十三条第二款及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 , 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 , 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 也就是说 , 敬汉卿作为先在权利人 , 是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镜湖区知桥电子产品销售部“敬汉卿”商标无效的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