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庄:100万本金加杠杆 炒内幕4月狂赚2亿( 六 )

与其他内幕交易案相比,此次阳雪初涉案不光是资金量巨大,更是历时弥久。

早在2014年8月,市场即有消息称,欧阳雪初涉嫌中青宝内幕交易遭立案调查。彼时,据知情人透露,证监会稽查局已于2013年11月底正式立案,并由稽查大队联合交易东所及当地大队及当地证监局(湖南、深圳)调查,调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其本人、其控制的中青宝账户、天晴投资、以及分布于深圳、长沙的诸多助手、以及中青宝并购标的公司等。

据前期湖南证监局及交易所稽查大队的调查情况来看,欧阳雪初操作中青宝股价一事比较难取证,可能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坐庄方式,但内幕交易一事可能无法躲过去,需看届时证据搜集情况而定。

而在此次处罚决定书中也可看出,阳雪初此次涉案同时经历了司法程序。阳雪初在申辩意见中认为,检察机关认为阳雪初内幕交易的基础事实无法认定,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行政机关再认定阳雪初有内幕交易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将导致刑事和行政程序对同一事实的评价产生冲突。阳雪初经历刑事、行政反复追究,处理不公。

对此,证监会指出,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有着不同的证明标准,刑事程序和行政程序对同一事实的评价标准也不相同。本案中阳雪初交易“中青宝”的行为已构成内幕交易,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行政处罚标准,即使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证监会仍然可以进行行政处罚,符合一贯的执法原则和执法标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