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汉卿等知名博主被抢注商标:如何躲过“商标流氓”?( 五 )

所以,新媒体人究竟有什么“商标”呢?

“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者与其相关的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标识。从通俗概念来讲,它是一张经过公权力认证过的名片。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的熊磊之律师的观点是,类似「敬汉卿」这样的标识属于名称或字号而非商标,司法实践中,“商标权”在“名称权”之后,并不能限制其在原有范围内使用。 当然,也会出现这类标识被认定为商标的情况。

目前商标申请一共有45大类,每个大类中都包含数量不等的小类别。

与新媒体人的内容业务最为紧密相关的是第35类(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和第41类(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其他类别的影响则根据领域和业务范围的不同而各异。

此次,「敬汉卿」商标的第25、35、29、30、33、41类都被不同公司试图申请注册,“镜湖区知桥电子产品销售部”注册成功的就是第41类。

敬汉卿等知名博主被抢注商标:如何躲过“商标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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