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组:青海欣固公司沥青项目违法投产污染严重( 三 )

青海欣固公司沥青项目厂区及道路未硬化、原料未苫盖。图源:生态环境部

当地政府部门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

青海欣固公司就位于甘河工业园内主要交通道路旁,往来车辆众多,其违法生产、违法排污行为持续近两个月,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竟视而不见,无人过问。特别是,湟中县生态环境局曾于6月2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在明知其违反环保“三同时”规定的情况下,仅下发责令整改决定书,没有督促企业停止违法行为,也未进行相应处罚。

根据湟中县《关于印发的通知》和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明确甘河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及相关部门职责的通知》,该项目属于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和湟中县共同管辖。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和湟中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管辖区域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监督、检查、处理均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

针对上述情况,督察组将要求地方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

责任编辑:陈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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