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赔10亿,北京西二环国安府命运又起波澜( 二 )

2017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18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合议庭组织各方进行新证据问询。2018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进行现场查看,并组织各方进行调解。

对于此次诉讼的主体之一信达来说,项目已经转让,就算按照二审判决执行,扣除其对庄胜的10亿元赔偿外,信达还可以收回17亿的款项,因此,他们接受法院抵消10亿元相对容易,而对最重要的两个主体中信国安和北京庄胜来说,项目所有权则是实打实的利益。

2009年,债务缠身的庄胜地产与中国信达、信达北京分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书》,信达投资拟受让北京庄胜位于宣武门附近的A-G七个地块(国安府所在地块)的开发项目并进行投资建设,北京庄胜完成相关手续后将其过户或更名至信达投资指定的项目公司名下。信达北分作为北京庄胜的债权人对北京庄胜的债务进行重组,北京信达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信达置业)作为项目开发公司。

重组方案中,信达投资出资4亿元设立信达置业,在信达置业获得A-G地块开发权的前提下,信达北分豁免北京庄胜近9亿的债务,之后北京庄胜将A-G地块作价约27.3亿元抵偿给信达置业,由信达置业代北京庄胜向信达北分偿还豁免债务之外的全部债务近12.8亿元。同意北京庄胜以人民币1亿元入股信达置业,获得20%股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