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0亿券商大集合转公募第一单来了( 七 )

2012年10月,证监会发布券商资管系列新政,进一步放松对券商资管业务的管制,松绑后券商资管集合产品随即爆发式增长。

2013年3月底,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通知》,其中明确6月1日后,大集合产品将不再允许新设,符合条件的券商可以开展公募基金业务。

2013年5月28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删除了关于大集合双10%投资比例的限制规定及其大集合投资范围的规定,不再区分大集合和小集合。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和集合细则规范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无论集合计划、定向计划和专项计划,均为私募理财产品。

至此,大集合产品开始陷入“非公非私”的尴尬境地。

2017年5月,监管层对大集合中存在的资金池业务提出整改要求,剑指非标类资产。

2017年11月17日,央行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资产管理产品按照募集方式的不同,分为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大集合产品的改造似乎已经势在必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