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美3年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7亿!22人被处罚 6人市场禁入( 二 )

证监会称,经查明,康美药业涉嫌存在多项违法事实,包括,《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89.99亿元,虚增营业利润6.56亿元;《2017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00.32亿元,虚增营业利润12.51亿元;《2018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84.84亿元,虚增营业利润20.29亿元;《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6.13亿元,虚增营业利润1.65亿元。

同时,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康美药业通过财务不记账、虚假记账,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或银行对账单,配合营业收入造假伪造销售回款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通过上述方式,康美药业《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22,548,513,485.42元,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41.13%和净资产的76.74%;《2017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29,944,309,821.45元,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43.57%和净资产的93.18%;《2018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36,188,038,359.50元,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45.96%和净资产的108.24%。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康美药业还在未经过决策审批或授权程序的情况下,累计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11,619,130,802.74元用于购买股票、替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融资本息、垫付解质押款或支付收购溢价款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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