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空子,“随手拍”引来“职业举报”?( 六 )

从2018年12月1日开始,广西南宁市民在市区通过“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每月有机会获得最高600元的奖励。

2019年初,“无锡交警”微信公众号推出“交通违法随手拍”板块,鼓励和引导市民实时举报,自上线运行以来,每天收到市民抓拍违法行为200余起。

当然,“随手拍”也有被叫停的先例。2003年7月,广州警方发布通告称:“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广州市民,都可在指定路段对来往机动车辆的违章行为进行拍摄,而所拍照片经过交警部门确认后,可获每张20元的奖励。”

2004年3月,广州交警根据群众拍摄的交通违章照片,认定车主有违章行为,对其处以100元罚款。但随后车主以“行政违法行为证据须由执法机关获取”为由上诉,同年12月,广州市中院终审裁定该车主胜诉,认为调查取证是行政执法机关行使处罚权的组成部分,不能委托公民行使,并指出市民拍摄的违章照片只能作为该车主涉嫌违法的线索,而不能直接作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证据。

最终,广州交警不得不叫停“随手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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