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架综保区内租赁退租飞机异地委托监管在沪实现( 二 )

今年年初,《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印发实施。其中第17条提及“发展租赁业态”,明确“对注册在综保区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等大型设备涉及跨关区的,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现行相关税收政策的前提下,按物流实际需要,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新政一出台,上海海关联合市金融工作局,立即行动起来。今年4月,在浦东机场综保区内注册的国银飞机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出租给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20架ERJ190陆续面临租期届满退租,“国银上海”拟根据项目情况出售给境外公司。其中,有一架飞机已敲定在爱尔兰的买主。出于成本、技术、时间等因素考虑,“国银上海”希望飞机能在南航所在地广州直接调机离境。为此,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主动对接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双方仔细研究该架飞机的退租安排细节并达成一致。此后,这架飞机在广州完成“退租入区”和申报出境工作后,直接从广州出境,从而实现了全国首架综保区内租赁退租飞机异地委托监管,使得上海融资公司首次在异地走通了全流程“进租转出”各环节。

“国银上海”总经理何刚毅透露,此举为单架飞机节约往返飞行、停靠等成本近70万元。此后,“国银上海”又有2架飞机通过“异地委托监管”政策办理了出境手续,“整个20架ERJ190飞机租期届满退租项目,预计能节省经费200万美元以上,同时还避免了调机环节发生意外问题而产生的巨额费用,并且确保了下一个租赁和售卖合同的正常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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