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鸟”ST康美嚣张涨停 公告称引入国资事项并无具体合作方案( 二 )

根据ST康美当晚披露,2016年至2018年上半年,ST康美分别虚增营业收入89.99亿元、100.32亿元、84.84亿元,2018年年报虚增的营业收入也达到了16.13亿元。而凭空消失的近300亿元货币资金大部分来自ST康美虚增,而非真实存在。监管调查显示,2016年至2018年上半年,该公司分别虚增货币资金225.48亿元、299.44亿元,361.88亿元,累计金额高达886亿元以上。

在情况通报中,证监会措辞极为严厉,除了拟对ST康美及其实际控制人马兴田等22名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对六名当事人市场禁入之外,并表示对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ST康美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决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马兴田、许冬瑾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万元的罚款;对邱锡伟、庄义清等多人给予警告并罚款。此外,对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庄义清、温少生、马焕洲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2018年年底,证监会发现上市公司康美药业涉嫌财务造假,涉案金额巨大,立案后证监会集中力量进行查办。经前期调查和审理,目前拟对公司及责任人员进行处理。高莉介绍,经查,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涉嫌通过仿造、变造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将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工程项目纳入报表,虚增固定资产等。同时,康美药业涉嫌未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上述行为致使康美药业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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