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物间、车库频改“蜗居房”,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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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物间、车库频改“蜗居房”,谁来管

杂物间、车库频改“蜗居房”,谁来管

杂物间、车库频改“蜗居房”,谁来管

8月15日,雨花区赤岗冲附近的轻安小区,2号栋一楼原本的十余间杂物房,如今已经住满了人。外面则挂满了衣服,还有成堆的垃圾、纸盒、废弃家具、旧家电等等。采访人员 卜岚 摄

“我们三个人住在车库里,都是送外卖的。一共有十余平方米,600元/月。”8月15日,正在忙着给4个电动车电瓶充电的长沙市民周先生告诉采访人员,除了他们住的翠林雅苑,周边很多小区都有类似出租屋,“价格300-600元不等,半年起租。”

因价格便宜受到不少低收入者的青睐,但由此带来的扰民问题、消防隐患、治安隐患不容小觑。其实,早在2011年,住建部就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但是,车库、杂物间“变装”出租屋的现象在长沙仍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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