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财务造假处罚结果公布 证监会罕见定性( 二 )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在此次通报中,对康美药业的定性亦属罕见。证监会称,康美药业等公司肆意妄为,毫无敬畏法治、敬畏投资者之心,丧失诚信底线,触碰法治红线,动摇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根基。
同日晚间,康美药业也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具体来说,康美药业存在四大方面的问题:
一是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
其中,康美药业《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89.99亿元;《2017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00.32亿元;《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6.13亿元。
二是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问题,2016-2018年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7亿元。
经查明,康美药业《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225.5亿元,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41.13%和净资产的76.74%;《2017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299.4亿元,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43.57%和净资产的93.18%;《2018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361.9亿元,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45.96%和净资产的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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