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立遗嘱才最具法律效力( 五 )

“在公证处已工作10年了,单独受理遗嘱公证已有4年。最大的体会是:要细心一点,耐心一点。”长沙公证处公证员余蓉说,遗嘱公证涉及个人隐私,即使是陪同来的亲人,也得避嫌。然而,很多人却不能理解,认为遗嘱设立应该是一个公开的行为,常常为这样的事情要反复沟通。

“办理遗嘱公证真的得趁早,晚了就真的会失去很多,前些天一个办理人就是这样的情况。”余蓉说,来办理的是一位大妈,她邻居的儿女在外忙工作,一直没尽到赡养义务,而她揽下了照顾邻居的重责,一晃都10多年了,老人曾表示会将房屋留给她,她当时也没在意,可随着老人年龄增大,神志开始模糊不清,她这才想起,邻居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日后怎么才能证明房产是要留给她的。“我们跟老人对话,问什么她都说好,无法判断老人是否真有这个意愿,没办法为其立遗嘱,而老人答应给大妈房产的事,自然写不进遗嘱之中。”

余蓉说,有位先生也遭遇了未及时立遗嘱的尴尬。他的妻子在出差时遭遇意外去世,岳母患有老年痴呆症。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因岳母无法自愿放弃继承权,担心妻子那部分的财产份额会被分割成多份,包括自己父母、岳母、妻兄妻弟等。“他说自己患了重疾,想把房产过户给自己的独生子,如果一个个去做通工作,怕熬不住。我为他办理了一份遗嘱公证,第二个星期他就过世了。不过,他的遗嘱得到了实现,算是一个最大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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