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股份回复问询函: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是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四 )

董事会改选后,新盛集团将提名二名非独立董事进入董事会;而维维集团在本次权益变动后保留有三名非独立董事提名权,第三大股东大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享有一名非独立董事提名权,公司将变更为无控股股东,亦无实际控制人。

公告称,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完成后,维维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5.91%的股份,维维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出于自身管理和发展需要,将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新盛集团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意向。

此前,维维股份在上交所问询函的“追问”下,公司在6月份还对2018年年报和2019年一季度报做出说明、修订和更正。披露了“炒股”亏损、一季度业绩骤降、现金流变化和关联交易、向大股东出售白酒资产进展等外界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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