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推纾困风险补偿机制:纾困方“受损”最高可获2000万补贴额 17家公司或受益( 三 )

(一)A档纾困对象:股票质押比例不低于80%;

(二)B档纾困对象:股票质押比例为65%(含)至80%;

(三)C档纾困对象:股票质押比例为50%(含)至65%。

《办法》规定,对纾困对象接受纾困投资总额实行额度管理,每家纾困对象的所有纾困投资项目总金额计算标准为:

实际控制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市值×(股票质押比例-50%),且A档纾困对象原则上不超过10亿元、B档纾困对象原则上不超过8亿元、C档纾困对象原则上不超过6亿元。股票市值按纾困投资项目申请日前20个交易日平均数计算。

《办法》最受关注的风险补偿规定,纾困投资项目合同正常到期后,根据实际发生的纾困投资损失额(不得为或有损失)向纾困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

(一)每家A档纾困对象按实际损失额的50%计算,且累计补贴不超过2000万元;

(二)每家B档纾困对象按实际损失额的35%计算,且累计补贴不超过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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