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创新和监管平衡,这些大咖在财经中国V论坛上都说了啥?( 四 )

金融监管应该如何应对挑战?

监管新工具、新手段的探索

在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同时,金融科技创新带来的风险也不容忽视。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李爱君指出,金融科技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六个方面:一是信用风险,二是欺诈风险,三是技术与制度二重性的风险,四是金融系统性风险,五是社会不稳定风险,六是信息安全问题。

关于金融创新和监管平衡,这些大咖在财经中国V论坛上都说了啥?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李爱君

谈到如何进行金融科技行为监管,李爱君表示,金融科技创新要回归法治的轨道,金融创新并不是突破禁止性的法律制度,一定是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创新。同时,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金融消费者教育,进行科学化的金融监管。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指出,监管科技、监管沙箱、创新加速器等监管新工具、新手段也不断有一些尝试。联合国数据显示,目前约有20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部门已开展监管科技的应用探索,超过50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设立或计划设立监管沙箱,超过40个国家和地区已设立创新办公室或创新加速器,但这些监管新手段实施效果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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