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一点点” “一点点甜不甜”赔48万元( 三 )

否认侵权 被告称已声明无关系

一审时,黄埔区人民法院认为,未来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生根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构成不正当竞争,酌定判处未来公司赔偿48万元,随后未来公司提起上诉。

未来公司答辩称,自家公司使用的是蓝标蓝底,而生根公司的商标是绿色黄底,其中“点点”二字更是完全不同,两者之间不构成相同或近似。

其次,被诉侵权标识只是在未来公司官网中奶茶产品的杯子上使用,并没有作为奶茶店的招牌使用,没有出现在实体店铺中或者任何实体商标中,认为不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此外,未来公司表示,其在官网首页中明确声明“一点点甜不甜是2017年申请注册成功的,隶属未来公司旗下品牌,与一点点品牌毫无关系”,认为没有具有搭便车和傍名牌的主观故意,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驳回上诉 二审还是要赔48万元

对于未来公司的上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审理,对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双方均无异议,该院予以确认。

另查明,未来公司在二审庭询过程中明确表明,虽然其对一审法院认定其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存在异议,但不对该项作出上诉,只对一审的判赔金额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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