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原市委书记胡志强受贿上亿 33名官员送钱送茅台( 八 )

2014年春节和2015年春节,胡志强先后两次共计收受榆林市米脂县委原副书记刘焕给予的价值人民币24万元的茅台酒10箱。2016年,胡志强为刘焕职务调整提供了帮助。2019年5月14日,汉中市中院审理了刘焕犯受贿罪一案。公诉机关指控刘焕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共计62万元。

2011年至2015年,胡志强先后四次共计收受榆林市横山区原区长周建国给予的美元12万元、价值人民币78.7万元的黄金制品。2019年4月,咸阳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周建国作出逮捕决定。

2009年至2017年,胡志强本人或通过妻子,先后十六次共计收受榆林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党组原书记、原局长张小明给予的人民币48万元、美元22万元。2019年4月,张小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榆林市下辖1市2区9县,向胡志强行贿的33名领导干部涵盖了榆林市8个市区县主要领导岗位,涉嫌行贿者中还有部分为榆林市各机关原负责人。《起诉书》显示,从2008年至2017年,胡志强在任期间,最初几年向胡行贿的人相对较少,2014年后行贿官员猛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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