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美:能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由上交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二 )

今年5月20日,康美药业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前期披露的年报及其附属文件,并经公司核查,公司与相关关联公司存在 88.79 亿元的资金往来,该等资金被相关关联公司用于购买公司股票,上述行为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1.1 条规定“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投资者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情形。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澎湃新闻从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看到,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其中,上市出现六项情形时,上交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被暂停上市的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或者被终止上市的公司股票重新上市后,公司尚未发布首份年度报告;

(二)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3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三)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四)董事会会议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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