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恩康冲刺创业板失败,应收账款居然超过当期销售额( 八 )

来源:公告

对此,泰恩康招股书显示,公司控股股东郑汉杰、孙伟文也出具过《关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事宜的承诺函》。

两控股股东在函中承诺称,“泰恩康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如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导致泰恩康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或要求补缴,或因此造成泰恩康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遭受任何其他经济损失的,本人同意在确认罚款、处罚或追缴责任之日起6个月内无条件代泰恩康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承担所有罚款、处罚或追缴责任,且自愿放弃向泰恩康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追偿的权利,保证泰恩康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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