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房没住一年,龙头漏水泡坏地板( 三 )

已尽到保修义务,相关赔偿不能认同

“漏水处是开发商配置的水龙头质量不合格所致。我们是去年底收的房,还处在开发商的保修期,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他们也应该承担。”蒋女士表示,曾找物业、开发商谈过赔偿的事,对方表示不愿赔偿,这让她无法理解。

采访人员联系上了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周先生,他表示,该做的止损工作已经完成。至于赔偿问题,可以找社区或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来协商,实在不行,也可走法律程序。

周先生说,蒋女士家的水龙头存在质量问题,这点开发商是承认的,也完成了保修的义务。但是,蒋女士家的卫生间是改造过的,把以前的马桶改成了蹲便,比卫生间的平面要高出10多厘米,“原有的地漏没有,水喷溅出来无法及时排出,如果不这样改造,漏水及时排出也不会积水了。”另外,周先生还表示,业主长期不在家,离开前未通知物业关闭水的总闸,没有安全意识。“她已经收房,水龙头坏了,我们可以去修,但造成的损失,我们是不认同的。”

对此,蒋女士表示,装修后卫生间是保留了地漏的。因卫生间的门没关,水直接溅到客厅地面,加上漏水有一段时间,这才造成了大面积积水。“事情的根本原因是水龙头质量问题所致,我们改造卫生间并没有影响排水,这个说法讲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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