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

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王天宇先生、独立董事王凤岐先生、独立董事杨涛女士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理由是:2019 年 4 月 29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9)第 110ZA7768 号)。截止目前,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仍尚未消除,公司仍面临大量诉讼、银行账户被冻结等情况,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未得到明显好转,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虽然公司对公司与天宇通讯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自查,确认了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但该关联交易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65号,文件显示:公司存在“1.02亿元预付设备款经多道中转后流入天津信利隆科技有限公司”的情况,故我们无法保证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我们已采取了多次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针对上述事项聘请专业机构针对无法确定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同时将继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公司财务负责人乔阳先生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理由是: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等多项条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较大疑问,2)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商誉项,以目前北讯电信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前景情况,无法对目前的商誉规模提供合理支撑,3)对电信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有较大疑问,对此已采取核查账目、尝试了解客户及资产真实情况、尝试推动独立审计等尽职调查措施,调查发现在本人职权范围内无法核实以上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准确性,无法获得有效的审计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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