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地铁拟禁手机外放:公共场所本应勿扰他人( 二 )

公共场所是供公众使用或服务于人民大众的活动场所,也是反映一个国家、民族物质条件和精神文明的窗口, 在公共场所做出的任何行为应当以不干扰他人为前提。 电子设备外放声音是“强迫”他人参与自己的娱乐活动,是一种听觉上的“强买强卖”,会让被动接受的人对之产生厌恶,如抖音之所以在网络中的口碑褒贬不一,与许多人在公共场合外放抖音视频脱不了干系。

如今广场舞产生的矛盾在逐渐消失,是因为不少地方明确划分了广场舞的区域,也有不少人开始戴上耳机跳起了“静音”广场舞,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他人带来干扰,是对他人的一种尊重,受到尊重的人自然也不会对其产生厌恶。

有时公共场合的安静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日本地铁的安静在世界上出了名,在日本的地铁上会明确标明“将电子设备调至静音模式”,在爱心座位旁甚至会要求将电子设备关机,这不仅仅是因为公共场所需要保持安静,还因为考虑到会有安装心脏起搏器等设备的人士,电子设备有可能会干扰到其运行。

其实,地铁作为公共场所之一,勿扰他人应是对每个人的基本要求,也是一种文明素质的体现。同时,地铁也是一个城市的窗口,保持地铁上良好的环境,就是保持一个城市良好的形象,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乘车环境,也是给自己的路途带来一份安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