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等作了明确规定。

1、高压高效与高端装备项目

2015年2月10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湘潭分行营业部、保荐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工作后,公司与中国银行湘潭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