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共和国勋章”建议人选 28名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公示( 二 )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是国家最高荣誉。“共和国勋章”授予为党、国家和人民的事业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如“人民科学家”“人民教育家”“人民艺术家”“人民英雄”等,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一般每5年授予1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逢五、逢十”周年时进行,有需要时可以及时授予。今年是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首次集中评选颁授,国庆前夕将举行隆重的颁授仪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包括港澳台侨人员和外国人,均可被提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去世且符合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追授。

“共和国勋章”建议人选(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敏 申纪兰  孙家栋  李延年 张富清  袁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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