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七部门印发进一步促进汽车平行进口发展意见( 二 )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自2014年10月起,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在部分地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近5年来,试点范围逐步扩大,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完善,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经验,有效满足了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截至2019年7月底,各地试点企业累计平行进口汽车41.8万辆,剔除降税因素,大部分中高端车型价格下降15%以上,部分超过30%,平行进口车型超过200款,有50多款是国内没有的车型。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有关地区落实好《意见》及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汽车平行进口持续规范发展。

附《意见》全文:

商务部等七部门印发进一步促进汽车平行进口发展意见

商务部等七部门印发进一步促进汽车平行进口发展意见

商务部等七部门印发进一步促进汽车平行进口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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