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存款变保单!银保监会出手整顿银保业务,新规五大要点看过来( 三 )

新规第三十条要求,银行代销保险产品时,各类保险单证和宣传材料在颜色、样式、材料等方面应与银行单证和宣传材料有明显区别,不得使用带有商业银行名称的中英文字样或商业银行的形象标识,不得出现“存款”“储蓄”“与银行共同推出”等字样。

第四十九条要求,商业银行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混淆销售,不得将保险产品收益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简单类比,夸大保险责任或者保险产品收益。

3、严禁保险公司人员驻银行销售

对于保险公司人员驻点银行销售保险产品的乱象,新规三十九条至四十二条要求,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银行每个网点与每家保险公司的连续合作期限不得少于1年,合作期间内,其中一方出现对合作关系有实质影响的不利情形,另一方可以提前中止合作。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等非商业银行从业人员在商业银行营业场所从事保险销售相关活动。

4、严禁个人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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