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甘南州保护为发展让路,采矿区满目疮痍( 四 )

矿井水违规直排,地下水超标19.7倍

据督察人员介绍,黄金实业公司1号、2号矿洞的矿井涌水通过两根30-40厘米粗细的水泥管道排入Ⅱ类水体格萨尔河,最终流入黄河,每天排放量约1000余立方米,违反了环评批复中“严禁企业外排矿井涌水”的要求。

不仅如此,督察人员监测发现,黄金实业公司新尾矿库雨水收集池中水样砷、汞、铅浓度分别为830微克/升、44.3微克/升和8.85微克/升,明显高于该地区地表水本底值,表明渗滤液已进入雨水收集池。对该矿尾矿库地下水9号观测井水质监测分析,其中汞浓度为20.7微克/升,超过地下水Ⅲ类水质标准19.7倍。

根据环评批复要求,黄金实业公司应建设1.3万立方米应急池,但该矿仅建有7000立方米应急池,且现场检查时池内存满选矿废水,应急功能丧失。金玛选矿公司也有类似情况,该公司建400立方米应急池,但企业将应急池与尾矿库渗滤液池连通,应急池中长期存有渗滤液,无法发挥应急作用。

此外,金象冶金公司尾矿库渗滤液收集池下方有多处渗漏点,经督察组采样监测,渗滤液中汞、砷浓度分别为14.3微克/升、354微克/升,分别超标285倍、6倍;尾矿库监测井水位异常升高。督察人员称,这些现象均表明该尾矿库存在渗滤液向环境泄漏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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