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二次高职扩招 专项考试9月8日起报名( 二 )

根据相关规定,不可参加本市高考报名者和本年度从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高专院校)退学者,以及今年已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的学生,也不得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

参加2019年第二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院校包含上海电机学院等14所。

市教委的通知要求,各招生院校应妥善安排本市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开展扩招工作,并根据教育部及本市相关规定制定招生章程,报市教委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发布。

各校招生计划由市教委统筹下达。

首考被录取者不得再考

第二次报名时间为9月8日至12日,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本通知精神另行制定《上海市2019年第二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具体报名安排根据实施办法执行。第一次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第二次考试招生。

考试方式因对象而异

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其中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仅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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